一、民法典中離婚了夫妻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離婚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由當事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婚後一方出軌,法院會判淨身出戶嗎
夫妻離婚並不是一方就要淨身出戶,即使是一方有出軌或者其他過錯,也不必然會導致離婚過錯一方就要淨身出戶,《民法典》也沒有關於淨身出戶的規定。
也就是說,哪怕是一方婚內出軌,雙方最終透過訴訟離婚,法院即使判決離婚,也不會判決一方淨身出戶。
淨身出戶在法律只認可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就是說淨身出戶只是夫妻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的協議,如果雙方達成協議,那麼淨身出戶就會在雙方離婚後發生效力。
如果想在失敗的挽回損失,建議可以從離婚賠償作爲入口。
我國《民法典》只規定了以下四種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如果符合以上法定情形,證據充分的話,法院一般會支援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而損害賠償的金額要與損害後果相適應,在司法實踐中,賠償的額度一般也不會太高。
因此,除非出軌的一方自願淨身出戶,否則很難讓對方淨身出戶。
哪怕對方是重婚。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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