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的離婚協議書一定要寫財產分割麼?

夫妻倆的離婚協議書一定要寫財產分割麼?

一、夫妻倆的離婚協議書一定要寫財產分割麼?

不一定要說明財產是如何分割的。一般離婚協議需要註明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撫養權歸誰、債務如何分割等。但是,如果夫妻雙方同意暫時不分割財產,離婚協議中不註明財產如何分割,法律不禁止,不會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在這種情況下,離婚後可以單獨協商或起訴分割財產。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一般情況下,離婚是需要分割財產的,但如果要保持共有狀態,法律並不禁止。爲避免後續糾紛,最好還是需註明財產分割的。如果雙方選擇協議離婚,是必須要提交離婚協議書的,但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一般是由法院來判決離婚的,是不需要書寫離婚協議書的。

二、離婚必須分割財產嗎?

離婚方式分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兩種,如果是協議離婚,民政機構會要求夫妻雙方出具已對財產分割作出約定的離婚協議,纔會辦理離婚登記;如果是訴訟離婚,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將財產分割清楚。因此不管是哪種方式,財產分割和離婚一般都是同時進行的。但是法律上也規定了例外情況,如果離婚後的夫妻一方發現存在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或者發現另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情況,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的。

此外,如果是透過協議離婚的,經常會出現雙方就財產分割又反悔的情況,但是實踐中支援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很難,不但有1年的時間限制,還要求在簽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否則法院一般會駁回撤銷或變更的訴訟請求。因此,律師建議大家在簽署離婚協議時就財產分割的約定應當謹慎細緻,避免後期出現爭議卻難以被法院支援的情況。

離婚協議書中不一定要寫財產分割,離婚時也可以不用分割財產,但是要雙方協商簽署協議才行,離婚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登記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若採用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由法院審理判決,並確認財產分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