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婚怎麼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己婚怎麼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一、己婚怎麼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一)準備材料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等有效身份證明,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屋產權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財產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個人基本情況;各自的財產情況及歸屬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提出申請。

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三)公證機關審查。

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領取公證書。

雙方當事人當着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兩週後當事人可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如果雙方都抽不出時間來領公證書,也可以在預交郵費後享受“郵遞送達”服務。

二、婚前個人財產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規定,以下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這裏強調一下,如果沒有明確歸一方所有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乙方的財產。

當然,如果夫妻間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綜合上面所說的,已婚的人也是可以對婚前的財產進行公證的,但在公證時也需要提交相關的主證明材料,只有確定雙方同意公證,而且也認定此財產是屬於婚前的,那麼纔可以辦理成功,婚前財產公證之後另一方是不能再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