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離婚要多久
訴訟離婚要多長時間,依據審理的方式而定,如果普通程序審理的期限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法院處理離婚流程第一步就是起訴。
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訴求,也就是解除婚姻關係。
一般來說,離婚訴訟的原告,也就是提出離婚的一方,應該向對方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如果對方並不是居住在戶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訴訟申請了。
起訴的時候,原告應該提交訴狀和相關檔案,比如說雙方的個人資訊,訴訟的請求和相關的原因、實際情況,並且呈上相關的證據、證人資訊。
第二步,人民法院會依法進行審理,這就包括了審理之前做好準備、進行調解和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在審查階段,審判人員會審閱訴訟的相關材料並且進行調查和證據的收集。
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會對當事人先進行調解,看是否能達成協議。
如果調解不成,就要開庭審理,進行詢問和法庭辯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調解成功,雙方能和好的,法院就會將協議記錄存檔,但一般不會發放調解書。
如果達成離婚協議,則發放調解書,調解書和判決書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第三步,進行最終的判決。
法院會根據庭審結果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也會宣判最後的判決結果。
法院宣判的時候都是公開宣判,如果是在庭上宣判的,就會在十天之內送達判決書;
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則是在宣判後發放判決書。
如果夫妻雙方有任何一方對結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階段。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後,如果人民法院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法院要在6個月內作出宣判,如果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審理的期限是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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