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撫養權兩名子女怎麼分
協商或訴訟方式來分。夫妻雙方離婚時,應該儘量協商解決孩子撫養要的問題,如果協商不成的,就由法院進行判決。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
二、要爭取子女撫養權,應如何做
(一)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
1、自己工資收入、教育程度優於對方的,可收集工資表、納稅證明、學位證書等證據;
2、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顧更多的,可以由居委會開具證明、鄰居提供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
3、自己居住環境優良、就學條件便利的,可提供相關證明;
4、自己的父母願意幫助帶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體情況、自願帶孩子的意願等相關證據;
5、自己工作表現、思想品質的單位證明;
6、子女在兩週歲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
7、能夠證明自身條件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其他證據。
(二)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
對方有以下情況,不利於子女成長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予以證明:
1、對方有婚外情的;
2、對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
3、對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4、對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5、能夠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的其他證據。
(三)其他
1、子女8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爭取孩子選擇與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可提供相關醫療單據;
3、自己無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據。
正常情況下,如果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有兩個孩子,一般是一人獨享一個,當然如果想要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也不是不可能,只要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孩子,或者是自己能夠讓孩子更加有利於成長的話,那麼也有可能可以獲得兩個孩子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