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撫慰金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時不能分割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分割人身撫慰金,但不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離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
(2)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願離婚;
(3)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而人身損害撫慰金是屬於個人專屬的財產,在離婚協議書中可以約定人身撫慰金的分割,但該約定是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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