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重婚第一任要離婚需要帶什麼證據

一、構成重婚第一任要離婚需要帶什麼證據?

構成重婚第一任要離婚需要帶什麼證據

構成重婚被判刑的,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二、對方構成重婚訴訟離婚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嗎?

對方構成重婚訴訟離婚可以要求損害賠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三、對方構成重婚訴訟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述,如果對方已經因爲重婚被追究刑事責任,原則上只能起訴離婚,因爲協議離婚需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申請,而對方因爲重婚被判刑,服刑期間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婚姻登記機構的工作人員也沒有義務到看守所或者監獄去辦理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