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六十多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父母六十多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一、父母六十多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1)一般應均等分。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是也要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而一般來說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二、離婚後的財產糾紛情形有什麼?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制而在離婚後對財產分配問題發生爭議而引發的糾紛;

(2)當事人離婚後因履行協議離婚時達成的對產分割協議而引發的糾紛;

(3)雙方當事人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起的爭議;

(4)一方當事人於婚姻關係結束後發現時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夫妻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父母辦離婚後財產可以協商分割,也可以去法院起訴分割。分割婚內共同財產時存在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問題,對爭議的問題需要達成一致意見,簽署和解協議;若是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也可以去法院起訴,使用法律手段來解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