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個人可以申請離婚嗎

一、夫妻感情破裂個人可以申請離婚嗎?

夫妻感情破裂個人可以申請離婚嗎

夫妻感情破裂個人不可以申請協議離婚,可以起訴離婚,起訴離婚的條件是: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協議離婚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雙方當事人須爲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

3、雙方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

4、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恰當、合理的安排,並達成一致的協議。

三、訴訟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四、訴訟離婚需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在我國,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兩種,對於夫妻雙方來講,如果其中一方單方面起訴離婚,法院立案後會向另一方發訴訟狀副本,另一方針對原告提出來的離婚訴求可以依法進行答辯,是否會判決離婚要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