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舅的女兒我們可以結婚嗎?

一、堂舅的女兒我們可以結婚嗎?

堂舅的女兒我們可以結婚嗎?

可以的。旁系三代內禁止結婚。

我國法律規定,四代旁系血親在法律上規定是可以通婚的,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考慮遺傳因素疾病的發生可能性,另外就還有就是倫理道德

旁系三代內禁止結婚,這種情況,旁系四代,可以結婚,對後代的發育是沒有影響的,堂舅應該就是媽媽的堂哥,到他女兒這一代,那就是旁系四代,所以和堂舅的女兒是可以結結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結婚的條件是什麼

結婚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一)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結婚不應該附加任何條件。要求結婚,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爲受到脅迫、欺騙而做出虛假的意識表示,或者是因爲重大誤解而做出錯誤的意識表示,這樣的婚姻無效。

(二)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結婚的當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喪偶、離異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關係終止以後才能再婚。重婚犯罪,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離婚的雙方要求復婚的,也必須是雙方沒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後配偶已經死亡,或者是再婚後又均離婚的,纔可復婚。

(四)當事人一方或者是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情況。

結婚需要符合相關的規定,包括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符合一夫一妻制,當事人一方或者是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情況等,並且雙方不能是近親三代,近親三代之內禁止結婚,如果是近親四代一般是可以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