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主張多少錢?
離婚時精神損害賠償金能主張多少錢這個問題並無明確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爲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離婚時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三、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爭議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四、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爭議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五、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爭議的律師費是多少?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爭議的律師費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事實上,離婚時要求對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本身也有嚴格的條件限制,比如證明對方在婚內有重婚、出軌、家暴等行爲,無緣無故的不能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至於能支付多少錢的賠償金,這需要根據離婚案件的詳細情況分析,這裏無法準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