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沒登記算事實婚姻嗎?

一、十年沒登記算事實婚姻嗎?

十年沒登記算事實婚姻嗎?

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同居關係。同居,是指兩個人出於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而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羣衆也認爲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相關法律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也就是說,現在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只承認已經登記有合法手續的婚姻。

二、事實婚姻是否構成重婚罪

1、事實婚姻構成重婚罪。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據此,重婚應當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另一種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之所以將此也定爲重婚是將其作爲重婚罪的共犯來考慮,因爲沒有他的行爲就沒有他人的重婚行爲,二人行爲結合後才導致重婚的發生。從客體上講,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從客觀方面講。即行爲人有重婚的行爲。

3、在主體上,重婚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主要包括有配偶的人,沒有配偶的人。在主觀方面,重婚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爲人不知道他人已經結婚,則不宜認定爲重婚罪。

三、重婚罪怎麼認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爲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後知道而繼續保持婚姻關係,則屬於“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騙,則不構成重婚。

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只能透過婚姻登記才能認定爲夫妻,事實婚姻已經不被法律承認,對同居關係的處理原則包括如果屬於同居關係的,一律判決予以解除,審理解除同居關係案件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問題,應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