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怎麼規避我的公司財產?

一、離婚怎麼規避我的公司財產?

離婚怎麼規避我的公司財產?

1,可以透過婚前財產協議或者婚後財產協議的方式,雙方約定婚後取得財產歸取得方所有

2,《民法典》相關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離婚公司財產如何分割

第一,夫妻雙方都有經營能力,並且也願意繼續共同經營的,理夫妻財產的規定,直接分割雙方的股權比例;

第二,夫妻雙方都要求解散公司進行清算,則可在清算後對公司剩餘財產根據規定進行分割;

第三,夫妻一方要求保留公司,另一方要求退出公司並請求獲得相應補償的,可以考慮透過將股權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方法來解決,既能使退出的一方的補償獲得實現,又能使公司繼續存續下去。但如果沒有第三人願意受讓部分股權的,則不能支援另一方退出公司並獲得補償的請求,這是因爲,另一方當事人的退出將直接影響公司存續的合法性,還涉及在法律上具有人格的公司的利益,而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只能轉讓出資,而不得抽回出資。另一方要求退出公司無異於抽回投資。對此人民法院只能確認夫妻雙方在公司中的股權比例,至於股權的實現或者轉讓,應另行處理。

綜上所述,離婚公司財產分割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處理,可以直接分割雙方的股權比例也可以解散公司進行清算。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對雙方的財產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