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子女可以有繼承權嗎?

一、事實婚姻子女可以有繼承權嗎?

事實婚姻子女可以有繼承權嗎?

在認定男女雙方屬於事實婚姻的情況下,彼此享有遺產繼承權。

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認定爲事實婚姻關係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婚姻的效力,當事人雙方具有夫妻的身份,彼此間的關係適用婚姻法關於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同居期間的財產處理問題,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者,適用《民法典》關於夫妻財產製的規定。同居期間所生子女爲婚生子女;互有配偶繼承權。

對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配,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爲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二、對事實婚姻的相關認定是怎樣的?

對於構成的事實婚姻,我國法律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在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對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配,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爲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對於事實婚姻的認定並不是特別的清楚,目前我們國家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但是在之前的話,如果存在事實婚姻是可以認定爲夫妻之間的關係,但不管能不能認定爲夫妻,子女作爲父母的孩子,都是可以享有平等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