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對方不離要幾年纔可以離婚?

起訴離婚對方不離要幾年纔可以離婚?

一、起訴離婚對方不離要幾年纔可以離婚

離婚時間需要視具體的案件情況來確定;如果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離,一般要是三到六個月的時間纔會判決離婚。若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認爲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此種情況下只能在判決之後的六個月再次提起訴訟。

一般離婚官司審結的時間如下:

1、如果適用普通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2、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三個月,多則九個月。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

可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後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隻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後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機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後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二、判決離婚的法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一方不離婚的情況之下是可以選擇走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但需要多久纔可以判離婚就需要確定雙方是否感情已破裂,法院在進行認定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如果認定雙方感情並未破裂是不能解除婚姻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