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費的請求權人包括什麼?

孩子撫養費的請求權人包括什麼?

一、孩子撫養費的請求權人包括什麼?

包括孩子自身、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等。法律上基於身份關係而產生的請求權有兩大類:基於純粹的身份關係產生的請求權和基於非純粹的身份關係產生的請求權。對於前者,其請求權內容並非訴訟時效調整的對象,所以不屬於訴訟時效適用範圍;對於後者,因侵權的行爲和事實處於持續狀態,起算點無法計算,所以也沒有適用訴訟時效的必要。

從請求權的性質看撫養費請求權應當系身份權請求權,即民事主體在其身份權的圓滿狀態受到侵害或者有侵害之虞時,向加害人請求加害人爲一定行爲或者不爲一定行爲,以回覆或者保持身份權圓滿狀態的權利。身份權請求權由於與特定身份關係密不可分,且涉及公序良俗和倫理道德,故不適用訴訟時效。

可以透過訴訟主張撫養費,具體金額應考慮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不應超過對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5、如果您準備請律師,最好在一開始就去找律師諮詢。

二、撫養費官司怎麼打?

打撫養費官司應該知道以下關於撫養費的支付標準以及支付方式的內容,然後根據以下規定去收集證據主張撫養費:

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帳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爲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一般起訴追索撫養費的,往往之前是協商約定撫養費的數額,這樣的情況下協商約定的內容雖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卻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因此無法向法院生效判決書那樣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雖然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已經協商約定清楚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日後需要支付給孩子的撫養費數額。但現實中,經常出現離婚之後卻不支付撫養費的情況。此時另一方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