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財產應如何分割
離婚財產應協議進行分割。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則個人所有的財產,歸其個人所有,不分割;共同所有的財產,一般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倆口子離婚財產怎麼分
夫妻離婚,共同財產可以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的原則是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權益。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投資收入、生產經營收入以及知識產權的收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婚內財產離婚時怎麼分
婚內財產離婚時可以協商分割,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個人財產的歸個人所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等額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希望透過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識,應該已經幫助您解決離婚財產應如何分割相關的法律問題了。其實生活中處處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不知道如何去解決了。看完上文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在線諮詢專業律師。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徐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