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面生孩子算重婚罪嗎?

老公外面生孩子算重婚罪嗎?

一、老公外面生孩子算重婚罪嗎?

可能涉嫌重婚罪,和外面的女人生了孩子會不會構成重婚罪,主要看有沒有違反我國一夫一妻的制度,如果有同居或者他人結婚的,是會構成重婚罪的。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爲,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有兩種情形,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

重婚案可以由被害人提出自訴,也可以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同時,重婚罪,如有證據證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證據不足的,人民法院應當移送公安機構立案偵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機構控告,然後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二、構成重婚罪提供什麼證據?

重婚罪的後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僞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老公外面生孩子可能算重婚罪,已經領取結婚證的,還存在重婚行爲,可以提供婚姻登記的證明,與他人共同生活的證明作爲證據,去法院起訴;未領取結婚證,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起訴重婚罪,要提供朋友的證人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