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怎麼申請離婚要什麼證件?

一個人怎麼申請離婚要什麼證件?

一、一個人怎麼申請離婚要什麼證件?

一個人可以透過申請人民法院訴訟離婚方式解除夫妻關係需要的證件材料,包括有原被告雙方的身份證件,還有就是證據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覈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方起訴離婚所需要的材料--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衝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二、離婚律師收費標準是什麼?

1、是否能贏官司,要看請求是否有事實及法律依據。

2、律師費按照案件不同,費用要看與律師約定好一審及二審的收費標準,有的律師是全包的,有的律師是按階段收費的不同,有的是訴後再支付律師費。同時要按照司法廳的律師收費辦法收費。

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案件一審律師費3000元左右。有財產糾紛的,視案情可能還要按財產數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可以與律師確定。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其中一方當事人如果想要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但是對方堅決不同意的狀態之下,那麼就是需要考慮訴訟離婚證。因爲我國法律當中所規定的要想登記離婚,必然是需要雙方當事人都同意。這樣的話纔是符合法律當中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