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還能自訴重婚嗎?

一、離婚後還能自訴重婚嗎?

離婚後還能自訴重婚嗎?

1、離婚後還能自訴重婚。已經離婚的能自訴對方重婚罪,雖然男女雙方離婚,不再是夫妻關係,但是在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事實上已經是構成了重婚罪,故而在離婚後,女方依然是可以提起自訴的。

2、重婚罪是犯罪行爲,只要在追訴範圍內,法律沒特別規定不應當追究的情形下,只要直接受害者認爲造成傷害,就應當追究其重婚罪。

相關法律規定:《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3)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刑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二、重婚案件要達到法院受理並不被駁回起訴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由被害人向法院提出告訴;

2、有明確被告人、具體訴訟請求和能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

3、犯罪尚未超過追訴時效期限。

若是公民在離婚後,才發現自己的前妻(夫)在與自己沒有離婚的時候,就已經存在重婚現象了,那麼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請求,若是想要讓對方受到刑事處罰,也可以重婚罪爲由向法院提出控告請求。但請特別注意,不管提出的請求是什麼,都需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當代的社會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之後,如果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着重婚這樣的一種行爲的話,完全是可以自主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並且書寫起訴狀,然後將這個起訴狀提交給人民法院,要求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這是屬於我國法律當中所規定允許的一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