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死了遺產分配比例是什麼?

媳婦死了遺產分配比例是什麼?

一、媳婦死了遺產分配比例是什麼?

(一)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

(二)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

(1)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

(2)不盡扶養義務;

(3)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遺產繼承分配順序是什麼

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

(一)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另外,經法院確認屬於事實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二)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三)父母。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四)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可作爲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被收養人對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贍養較多的,除可依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照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仍可作爲生父母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同樣,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仍可作爲親生子女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收養他人爲養孫子女的,互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

(一)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孫子女與外孫子女不是祖父母與外祖父母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他們只能透過代位繼承取得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遺產。

遺產繼承需要按照家庭情況確定繼承的比例,一般情況下是按照法定的繼承順序均等分割,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