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已有證據可告重婚罪嗎?

老公外遇已有證據可告重婚罪嗎?

一、老公外遇已有證據可告重婚罪嗎?

男的婚內出軌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前提也是必須要有重婚的事實依據,這樣法院纔會進行受理,出軌與重婚兩者是沒有必然的關係,同時在訴訟的時候就需要先提交起訴狀,只有審覈透過了之後,最後纔可以進行判決。

重婚罪是屬於自訴案件是可以告他人重婚的;法律上的重婚,不等於通姦和出軌,法律上認定重婚必須是有兩本以上的結婚證,或者是沒有登記結婚,但是對外一直以夫妻宣稱,並以夫妻關係共同長時間生活。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張重婚一方賠償精神損失費以及物質損失,解除婚姻關係,同時還可以透過刑事自訴或刑事公訴讓重婚一方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是重婚的認定在法律上是很嚴格的,需要根據雙方的具體情形和證據情況來判定。

1、從重婚者的主觀特徵來看,其重婚行爲是直接故意。這種直接故意表現爲: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關係未解除而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關係”僅是重婚罪侵犯的對象。第一種觀點直接混淆了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的區別。

3、重婚罪的客觀方面,就是重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實施的婚姻重疊行爲。即在同一時間內,重婚者存在兩個婚姻關係,前一婚姻關係是否合法,並不影響重婚罪的構成。

4、在司法實踐中,前婚不合法,後婚“合法”,正是新形勢下重婚者爲規避法律制裁而採取的一種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現形式。

二、重婚罪的犯罪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只要一方有違反那麼必定就會承擔相應的過錯,而對於一方要告對方重婚的話,那麼在收集證據的時候就要有犯因的事實有,重婚不會只會負民事責任,而且還會負刑法的責作地,所以,構成犯罪都需要有犯罪的依據才能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