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離婚被凍結的財產怎麼分?

法院起訴離婚被凍結的財產怎麼分?

一、法院起訴離婚被凍結的財產怎麼分?

法院起訴離婚被凍結的財產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會平均分割,可以等到法院最終判決解凍之後再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爲,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已離婚發現對方離婚前有財產轉移、隱匿行爲的,可以在發現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二、離婚一定要分割財產嗎?

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在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不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是法院是會受理的,所以可以採取只起訴離婚不分割財產。

法律並沒有禁止離婚時不分割財產的行爲,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是否請求分割財產是當事人的權利,如果雙方都同意不分割財產,那麼法院不會進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張不分割財產而另一方主張要求分割財產,那麼法院一般都會進行分割。

三、起訴離婚程序有哪些?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法院起訴離婚被凍結的財產需要在解凍以後分割,並不是辦理離婚手續就一定要分割財產,這是由雙方自行決定的,在大多數情況下,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對婚內財產進行分割,遵循的是男女平等原則,在結婚之前所獲得的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