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離婚起訴書怎麼寫
原告:姓名:性別:女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繫方法。
被告:姓名:性別:男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繫方法。
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蓋章
年月日
二、離婚起訴需要什麼手續
(一)起訴離婚前的手續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1)請求離婚;
(2)小孩的撫養問題;
(3)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爲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二)起訴時需要準備的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覈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離婚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起訴離婚,另外一種協議離婚,如果選擇起訴離婚的話,那麼需要寫一份起訴書,起訴書的內容需要有訴訟請求以及事實和理由,同時還需要附上相關的證據資料,最後再由申請人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