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規定離婚調解要多少時間

《民法典》中規定離婚調解要多少時間

一、《民法典》中規定離婚調解要多少時間?

《民法典》中規定離婚調解需要一天時間。但必須符合雙方當事人爭議的事項不復雜、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根據《民法典》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對夫妻雙方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法院調解離婚程序是什麼?

1、起訴前調解;

訴前調解,顧名思義就是起訴前的調解。具體而言,就是當下定決定走進法院起訴離婚時,法院並不立案,而是給開一個收取材料的單子給當事人,在45天內通知當事人能否成功立案,當事人會先和被告聯繫,確認被告的身份和地址後,通知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調解下進行調解。

2、庭前調解;

庭前調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後,正式開庭審理前,承辦法官一般會召集對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支援下調解。

3、訴中調解;

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如果沒有法定離婚的理由,法院會着重於進行調解和好的工作。

三、離婚庭前調解和開庭有什麼區別?

1、處置方式不同。兩者的區別之一就是處置方式不同。庭前調解的性質是調解,也就是雙方不注重證據事實,以化解矛盾糾紛爲主,說到調解,就會涉及雙方讓步的問題,因爲只有雙方都讓步,矛盾才能得到最好的化解,因此在處置的時候還是會摻雜很多情感問題。而開庭就是注重審查案子的事實和證據,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處置,處置的過程不摻雜任何情感部分。

2、強制性不同。兩者的區別之二就是強制性不同。庭前調解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對雙方當事人沒有強制性,假如雙方不願意調解,也就不能去進行庭前調解。但是開庭則是有強制性的,無論願意還是不願意,都必須要去參加。

3、結果不同。兩者的區別之三就是結果不同。庭前調解完的最終結果是調解結案,一般就是出調解書。但假如是開庭的話,那案子的最後結果就是或者出判決書或裁決書了。

4、要求不同。兩者的區別之四就是要求不同。庭前調解的要求要寬鬆一些,在調解的時候,雙方可以不帶任何證據材料,只要人到現場就可以了。但是開庭的話,雙方當事人就必須帶齊證據材料,還會涉及質證的問題,所以開庭的要求要嚴格得多。

因此說,《民法典》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