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幾年可以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離婚後幾年可以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一、離婚後幾年可以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離婚後共同財產起訴分割,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具體是怎麼規定的

夫妻共同財產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

它包括以下各項:

1、雙方工資、獎金所得;

2、依據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森林、魚塘等獲得的收益;從事個體工商業以及其他多種經營活動而取得的收益;

3、夫妻一方或雙方在科學、技術、文化領域內所創造的精神財產而取得的財產利益,即知識產權的收益,包括專利權、商標專用權和著作權。例如專利權有償轉讓的轉讓費;專利權人透過許可他人使用專利而獲得的報酬;著作權人透過對自己作品行使發行權、表演權等獲得的報酬;商標權人依合同轉讓商標權取得的收益等;

4、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

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例如一方婚前購買的股票,婚後拋售所得的增值部份;

6、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夥企業有出資額,或是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的獨資企業;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11、發放到軍人名下復員費、自主轉業費等一次性費用,以結婚年數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爲夫妻共同財產;

12、夫妻共同債權或其它短期收益;

13、夫妻雙方婚後爲一方購置的投資型的保險(受益人爲夫或妻一方)的保險利益;

14、信託財產和信託利益。夫妻雙方在婚後將重要的財產委託信託機構進行信託時,指定受益人爲自己的由信託行爲產生的收益;

15、股票期權。這是一種新型家庭財產的表現形式。若夫妻一方在上市企業裏工作,公司爲鼓勵員工,給予員工在一定期限內以某一預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未來時間的公司股票的權利。那麼員工在購買這個權利後可以在行權期內行權,從而獲得一種收益。股票期權等於授予價和行權價的差價。

三、夫妻什麼時候可以要求分割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爲;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三)離婚。

夫妻離婚之後雙方的財產分割是雙方關注的重要問題,需要在規定的訴訟時效內分割雙方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公共財產的包括夫妻雙方婚後爲一方購置的投資型的保險,信託財產和信託利益,股票期權,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