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重婚罪跟同居有關係嗎
當事人在婚內與別人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會形成事實的婚姻關係,是屬於重婚罪的行爲表現之一,會構成重婚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行爲表現是什麼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因爲透過小編的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只有在婚內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同居才構成重婚罪,如果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只能算作婚內出軌,受到道德上的譴責不構成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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