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暴拘留條件是什麼?

一、家暴拘留條件是什麼?

遭受家暴拘留條件是什麼?

打人違法,可以報警,警方應當給予打人者相應的行政處罰,家庭暴力也不例外。打到輕微傷,可以行政拘留,打到輕傷以上,就是刑事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家暴主要危害

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禁止家庭暴力,以納入法制軌道。但家庭暴力並沒有隨之而消除,卻仍然存在。它後果嚴重,危害性極大。歸納如下:

(一)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脅生命。在我們調查中,多數受害者都是在被施暴時慘遭殘害。暴力行爲嚴重地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權利。

(二)家庭暴力給社會帶來了不穩定因素。不及時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受害者本人又不知用法律保護自己,在忍氣吞聲、長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態下,採取了法律禁止的手段——故意殺人,釀成惡性事件。給社會帶來惡劣的後果,極大的危害了社會安定的局面。

(三)嚴重影響、破壞了社會組成細胞——家庭。

在一個家庭中,經常發生家庭暴力的,必然影響夫妻感情。當妻子無法受其丈夫的暴力時,以選擇離婚、離家出走、甚至以暴抗暴等途徑擺脫遭受的暴力,致使家庭破裂、毀滅。

(四)影響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長。

經常發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有着嚴重的影響。特別是直接對孩子施暴時,更容易使孩子的情緒產生恐懼、焦慮、厭世的心理,輕者影響孩子的情緒,他們自卑、孤獨,影響學習和生活;嚴重者時,孩子們會離家出走、荒廢學業,甚至還走上犯罪的道路。

家暴的行爲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其實不只是拘留這麼簡單,造成對方受傷、殘疾甚至死亡的,會面臨有期徒刑的法律懲罰,所以說家庭成員之間要和睦相處,不應採取家暴的手段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