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遭遇了家暴可以立案嗎

一、剛遭遇了家暴可以立案嗎

剛遭遇了家暴可以立案嗎

家暴符合相關的條件是可以立案的。

家暴立案的三個條件是:

1.有犯罪事實發生;

2.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3.公安機關有管轄權。

家暴是屬於家庭型犯罪,當事人有實際的損害事實,即可到公安機關親自報案,家暴是親告罪,不告不理。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爲。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家庭暴力派出所怎麼處理:

家庭暴力對受害人來說可謂是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可以報警處理此問題,以減輕自己受到傷害的程度。受害人應根據受傷情況,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到鑑定部門作傷情鑑定報告,需醫治的,應到醫治機構就診並儲存好單據。實施“家庭暴力”,根據情節和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三、遭遇家庭暴力時,可透過以下方式取證:

報警記錄;法醫鑑定書;報警時能夠反映是丈夫打的證人證言;

到婦聯、居委會的投訴資料和記錄,調解書面材料;施暴過程的照片、錄音;能反映施暴者的醫院病歷;

施暴者信誓旦旦“不再打人”的悔過保證書等。

在遭遇家暴的時候,一定要想辦法留證據,例如拍照、錄音、傷殘記錄等,儘快報警處理。如果符合相關的條件,家暴是可以立案的;如果派出所管不了,可以去找婦聯尋求幫助;如果還不行,那就離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