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暴離婚財產分割該怎麼分割

夫妻家暴離婚財產分割該怎麼分割

由於我國不存在自動離婚的情況,因而即使是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到了家暴對待,此時也是要選擇具體的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的。而從《婚姻法》中的規定來看,家暴屬於法定的過錯行爲,在這樣的情況下有證據證明存在家暴的話,則法官一般都是會判決夫妻離婚的。那此時夫妻家暴離婚財產分割該怎麼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瞭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家庭暴力如何離婚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當時當場領取離婚證;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透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一般情況下,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家庭暴力,法院是會判離的。

家庭暴力的受害方需注意儲存證據,例如辦案人員的出警記錄,醫院的診斷證明等,並且起訴離婚時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二、夫妻家暴離婚財產分割該怎麼分割

財產分割要根據財產的性質決定,有夫妻共同財產就分割,沒有就不分。法律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方法,僅有一條原則性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婚姻法規定,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四種情況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家庭暴力離婚在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賠償。

現實中因爲家庭暴力導致夫妻離婚的案例不少,而其中也有很多夫妻會因爲財產分割問題產生爭議,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向法院提起了訴訟的話,則因爲一方在婚內存在法定的過錯行爲,自然在分割共同財產的時候,就會少分得一些財產。關於夫妻家暴離婚財產分割的內容,就爲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