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婚遇到家暴怎麼辦

軍婚遇到家暴怎麼辦
如果軍婚有家庭暴力的,軍人配偶遭受軍人家庭暴力的情況下,軍人存在重大過錯的行爲,軍人配偶可以起訴離婚
一、首先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反家暴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反家暴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二、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反家暴法明確,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後應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三、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保護範圍可以包括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