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家庭暴力的反法律法規

反家暴家庭暴力的反法律法規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爲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的關鍵詞。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係密切者的身體虐待。全國婦聯的一項最新抽樣調查表明,在被調查的公衆中,有16%的女性承認被配偶打過,14%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規

首部反家暴法出臺同居關係也受保護,同性戀不在列

首部反家暴法出臺:對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同居”關係上否納入反家暴範圍。該法附則中予以明確:“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爲,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這意味着有同居關係的人之間發生的暴力也被納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約束。

但是相關負責人稱,在我國還不曾發現同性戀之間發生暴力事件,因此,新出臺的反家 暴法中“共同生活的人員”不包括同性戀。“同居關係”之所以在反家暴法中沒有點名,是因爲該項關係在我國的法律制度中是不受保護的。

反家暴法對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保護措施。當發現這類人羣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時,學校、幼兒園、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強制報告義務,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上述內容就是對問題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規是什麼  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