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酒後強姦會如何判刑?

一、一般酒後強姦會如何判刑?

一般酒後強姦會如何判刑?

酒後犯強姦罪的,也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並且不會因此而減輕或從輕處罰。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怎麼認定強姦未遂?

我國強姦的既遂是以插入爲標準的即插入說,但也存在接觸說,就是指只要男性的性器官與女性的性器官接觸即構成強姦罪的既遂。

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從這一定義中可以看出,犯罪未遂具有三個特點:

(一)犯罪人已着手實行犯罪這一點是和犯罪預備行爲的重要區別。所謂着手實行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實行刑法分則所規定的具體犯罪構成的客觀方面的行爲,例如殺人犯開槍射擊的行爲,投放毒藥的行爲等等。如果沒有外力的阻礙,有可能直接引起犯罪結果的發生。

(二)犯罪未得逞就是說犯罪行爲沒有完成某個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這一點是和犯罪即遂的主要區別。犯罪未得逞並不是沒有發生任何危害的結果,只是說沒有發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結果。例如,殺人犯雖沒有把人殺死,卻把人砍成重傷,造成殘疾等等。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這是和犯罪中止的主要區別。犯罪未得逞是違背犯罪分子意願的。造成未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於被害人的抵抗或是第三人的阻止,有的是由於自然力的阻礙,如大雨把犯罪分子點的火淋熄等等。以上三個特徵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綜合上面所說的,酒後強姦也是屬於犯罪,同樣會按強姦罪來進行處罰,一般在處理時就會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判決,輕者處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對於嚴重者是可以高達死刑的,所以,喝酒要有一個度,不然會付出嚴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