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用具沒有合格證書違法嗎

一、廚房用具沒有合格證書違法嗎

廚房用具沒有合格證書違法嗎

違反《產品質量法》第27條第1項

《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七條 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應當檢驗合格,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第十七條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後經複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後經複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監督抽查的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產品合格證的內容

以電子產品爲例,產品合格證除包括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生產單位及地址等內容外還應有下列內容。

(1)執行產品標準號。

(2)檢驗項目及其結果或檢驗結論。成批交付的產品還應有:批量、批號及抽樣受檢件的件號等。

(3)產品的檢驗日期、出廠日期、檢驗員簽名或蓋章(可用檢驗員代號表示)。

二、產品合格證的效力

《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產品或其包裝上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一方面是要求生產者要保證產品質量,另一方面是爲了讓用戶、消費者辨明產品的質量。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爲表示出廠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經其質檢機構及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而附於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合格證、合格印章等合格標識。因此,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不是哪個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批准發放的,而是生產企業自行製作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形式主要有3種:合格證書、檢驗合格印章和檢驗工序編號印章。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的質量做出的明示擔保,保證其生產、銷售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因此只能在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上使用,對未檢驗的產品或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能使用。具有合格證的產品如不合格,生產企業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生產者或銷售者欺騙用戶、消費者,故意將不合格的產品附上合格證明,就構成了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事實.按規定應當追究生產者、銷售者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銷售者還應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如果該產品發生質量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財產損害,違法者還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

《產品質量法》裏明確規定了任何產品都應該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主要是爲了保證產品的質量,方便消費者辨別產品的質量,以此來確定是否需要購買,如果購買的商品沒有這個證明的話是可以向工商部門進行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