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出水造假被發現後怎麼處罰?

一、污水處理廠出水造假被發現後怎麼處罰?

污水處理廠出水造假被發現後怎麼處罰?

1、污水處理廠出水造假被發現,相關責任人員會被追究法律責任,被行政拘留,如構成犯罪的,還會受到刑事制裁。國家要求重點排污單位安裝污染防治設施,並同時自動監測設施便於環保部門實時掌握其排污狀況。部分排污單位或個人爲節省污染防治設施執行成本,逃避有關部門對其超標排放的監管和查處,掩蓋個人工作失誤或事故後果,鋌而走險,弄虛作假,篡改、僞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這樣的行爲被發現後,相關責任人員要承擔法律責任。

2、《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爲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1)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2)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3)透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僞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執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4)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二、污染環境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污水處理廠應當確保處理過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排放對環境沒有危害,如污水處理廠修改出水口數據,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環保部門可以對責任人員行政拘留,並對處理廠罰款,要求整改,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