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孩判給男方女方不給怎麼辦?

一、如果小孩判給男方女方不給怎麼辦?

如果小孩判給男方女方不給怎麼辦?

通常的民事糾紛,法院判決之後,如果當事人不執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然而作爲離婚判決孩子歸屬問題,很難進行執行,孩子不同於財產,如果強行執行,不利於雙方,更不利於孩子。

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最好雙方儘量協商,能夠達成協議來解決,實在達不成協議解決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孩子撫養權和監護權區別

要區分監護權和撫養權的區別,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有孩子監護權並不代表有孩子撫養權,有孩子撫養權一定有孩子監護權。

夫妻離異之後,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不受影響,因爲,父母對子女的親權、監護權不受父母之間婚姻關係解除的影響。

但現實情況往往是,父母離異之後爭奪的是子女的撫養權而不是監護權,因爲,監護權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沒有對子女有犯罪行爲、虐待行爲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爲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對未成年子女都擁有法定監護權。

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是自然權利,屬於親權的一部分,與由誰撫養沒有法律邏輯關係。也就是說喪失撫養權的一方仍然對子女擁有法定監護權。

實際撫養子女的一方委託自己的父母對子女進行撫養和代行監護,如果有利於子女的教育和發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撫養子女過程中,沒有撫養權的一方發現撫養條件發生了不利於子女的教育和個性發展的因素,這時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變更撫養權的訴訟。同時,撫養權糾紛不影響父母親權監護權和探視權等的存在和實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我國的離婚案件是我國常見的民事訴訟的案件類型之一,因此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遇到了離婚的情況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相關的離婚問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