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內女方出軌要什麼證據?

如果婚內女方出軌要什麼證據?

當今社會,離婚的概率越來越大,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外界的誘惑越來越多,很多人容易被浮躁的社會迷惑了雙眼,作出無法原諒的事情導致婚姻破裂,男性出軌一直是高度被關注的話題,但是最近幾年,女性出軌的概率也大大提高,那麼如果婚內女方出軌要什麼證據?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分析一下。

一、如果婚內女方出軌要什麼證據?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往來的信件、郵件或者是聊天記錄。這類婚外情證據一般很難被法院採信,因爲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很難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如果要想讓此類證據被法院採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比如說,郵箱是誰的、郵件是誰發來的、那個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麼等。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在起訴離婚時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等外遇證據是很難被法院採信的。  

2、保證書或悔過書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或悔過書表明自己今後“決不再犯”的決心。這類保證書或悔過書是會被法院採信的。  

3、照片  

因爲婚外情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請偵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過程中要好好的考察偵探公司對婚外情證據的理解,確保婚外情,已達到在法庭離婚時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證據的目的。  

4、錄像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爲證據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爲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透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爲證據使用。此類證據採集難度比較大,也容易引發衝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隱私權,並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夫妻雙方就一方有外遇的問題進行談判時的錄音資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並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當事人採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有外遇行爲予以承認,那麼該錄音資料可以作爲證據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爲現在的一些數碼錄音資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當事人向法院提供錄音資料時,要能證明其是未經修改的。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二、調查出軌的方法有哪些?  

1、複製電話卡;  

2、跟蹤;  

3、錄音;  

4、檢視短信;  

5、將手機短信內容固定,可以請公證處的人員公證一下,摘成書面文字,進行公證,使其具有較強的證明效力。  

綜上所述,就是如果婚內女方出軌要什麼證據以及如何調查出軌。其實關於出軌是夫妻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很多時候因爲自身的控制力不夠,最後導致了犯錯,婚姻關係中最重要的是清楚自己身上的責任併爲之努力,不能任性的爲所欲爲,否則最終將導致夫妻關係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