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分居協議範本

婚內分居協議範本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一般都是出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此此時簽訂的分居協議,又可以叫做婚內分居協議。但對於很多人來講,他們並不是很清楚這個婚內分居協議是怎麼寫的,包括了哪些內容。接下來,本站小編帶來婚內分居協議範本一份,供你參考。

婚內分居協議範本

協議人: (以下簡稱女方),女, 年 月 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人: (以下簡稱男方),男, 年 月 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在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爲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爲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 年 月 日開始。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女方居住於 。

三、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爲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爲夫妻共同債務。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子女撫養:

1、分居期間,子/女由 方撫養, 方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在每月日前支付,子/女的學習費用、醫療費用以及其他除生活費以外的不可預計費用由雙方憑據分擔。

2、分居期間, 方每月探望子/女一次,時間爲24小時,定爲每月 ,由 方到 方居住地接送。

六、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女方):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在婚內分居不是一定要寫分居協議,但很多夫妻最後都離婚了,因此爲避免就分居期間的財產、債務等產生問題,纔會事先簽訂一份分居協議。關於夫妻婚內分居協議範本的內容,本站小編就爲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