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年不給撫養費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一年不給撫養費會有什麼後果?

一、如果一年不給撫養費會有什麼後果?

對拒不執行有關撫養費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經一方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義務人仍不履行撫養費,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如果未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不給付撫養費的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履行給付撫養費,不給付撫養費最嚴重的後果可能司法拘留15日。

如果是協議離婚的,當未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不給付撫養費時,有撫養權的一方可以提供協議離婚時的離婚協議書起訴對方給付撫養費。如果離婚協議書是雙方自願真實的意思表示,那麼法院一般都會認可離婚協議書的效力,然後判決未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給付撫養費。如果法院判決生效後,未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依舊不給付撫養費,那麼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撫養費的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隨着我國的社會的不斷髮展,我國的離婚率也是在不斷的增長的,此時如果離婚的時候涉及到孩子的撫養費的,是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來處理的,維護孩子的權益,如果是透過協商等無法處理的,是可以聘請專業的人士幫助自己處理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