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非婚生子女保護的法律有哪些?

對非婚生子女保護的法律有哪些?

我國有專門的法律來保護非婚生子女,因爲非婚生子女與已婚生子女有着同樣的權利。鑑於近年來非婚生子女的人數增加,對非婚生子女的保護力度也加大了起來。那麼對非婚生子女保護的法律有哪些呢?我國的制定的婚姻相關法律以及財產繼承相關法律都有對非婚生子女保護的條例。

(一)被撫養的權力

我國婚姻法第25條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因此,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和婚生子女撫養費適用於同樣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被撫養、被教育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

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具體意見可參照最高法院法發(1993)30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二)繼承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順序爲: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繼承問題上均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其繼承權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故小方的私生子有權跟小方的配偶、父母和婚生子女一起繼承財產,任何人不得剝奪其繼承權。

以上就是對非婚生子女保護的法律有哪些的問題,對於非婚生子女不只要有法律的保護,更需要我們每個人的保護。對於非婚生子女不能我們產生歧視心理,更不能有不公平對待。法律賦予了他們同樣的權利,我們也有義務去保護關愛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