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怎麼寫孩子撫養權公證書?
撫養權公證書
甲方(男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後變更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女兒__自年月日起由女方__撫養,直至年滿18週歲,其間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護。
2、被撫養人的撫養費及支付方式
男方__則每年支付撫養費__元,不承擔具體撫養工作。
男方應於每年的12月1-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費匯至女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3、探視權
男方對孩子_____享有。
探望時間及方式,沒有撫養的一方每個月可以探望一次。
探望之前,必須先經與女方電話聯繫。探望期間,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4、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於孩子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5、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遷移手續自本協議簽訂後三個月內辦理完畢。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年月日年月日
二、辦理撫養權公證的條件
第一種: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變更的撫養權,且變更後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可以透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你們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第二種: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變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勞動教養、被逮捕、被收監服刑或較長時間出國無法直接撫養的。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的撫養權公證的具體事項,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應當首先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撫養協議,後期可以根據協議的條款來履行各自的責任,也可以按照公證的程序來進公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