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享的差別是什麼?

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享的差別是什麼?

我們經常在影視劇中看到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財產糾紛。藝術來源於生活,現實生湖中也存在這種情況,非婚生子女常常成爲衆人議論的對象。那麼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有什麼差別嗎?是否享有同等權利呢?下面跟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的差別

婚生子女是男女雙方在依法確立婚姻關係後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則是在依法確立婚姻關係前或婚外行爲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爲、姘居、通姦及至被強姦後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雖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產物,但其法律地位卻是相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法律明確規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在被撫養、接受教育、繼承遺產等諸方面同等權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危害、歧視。

所以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區別僅在於他們的情況不同,常常和一方生活,但他們的權利地位都是相同的。

二、非婚生子女上戶口

一般情況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隨母報戶口也可以隨父報戶口,一般應提供以下材料:及非婚生子女入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鑑定機構鑑定後出具);

3、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需加蓋派出所公章);

4、嬰兒父母一方屬於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一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

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後纔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社會撫養費收據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

究其本質,婚生和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權利和地位是同等的。在法律上沒有區別化對待。針對落戶問題,非婚生子女由於不符合計劃生育法,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除此之外,遺產繼承等方面兩者都享有同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