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臨時身份證要多久的時間?

一、補辦臨時身份證要多久的時間?

補辦臨時身份證要多久的時間?

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由原來的3個工作日改爲當日領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式樣爲聚酯薄膜密封的單頁卡式,證件採用國際通用標準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證件名稱和長城圖案背面登載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項目。

二、臨時身份證的規定內容是什麼?

《居民身份證申領辦法》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三條,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四條,臨時居民身份證式樣爲聚酯薄膜密封的單頁卡式,證件採用國際通用標準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證件名稱和長城圖案背面登載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項目。

第五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第六條,臨時居民身份證使用規範漢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元號填寫。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同時使用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文字。

第七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爲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

第九條,具備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爲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一條,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並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註明。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並在收到申請後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第十三條,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補辦身份證件是可以補辦臨時身份證件的,臨時身份證件由於有效期是非常短的,所以在進行置辦的時候速度也是比較快的,所以當時就可以拿到補辦的臨時身份證件,可能有的時候需要一兩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