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法律禁止近親結婚

爲什麼法律禁止近親結婚

我國明確規定,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親屬結婚,因此如果男女屬於法律規定的近親屬的話,那麼是無論如何都是不會給予辦理結婚登記的。那麼大家知道爲什麼法律禁止近親結婚嗎?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爲什麼法律禁止近親結婚

近親屬結婚,極容易將一方或雙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點和缺陷毫無保留地暴露出來,累積起來遺傳給後代。據統計,人類隱性遺傳性疾病有1000多種,如父母爲近親,其帶來隱性基因發病率高出非近親結婚的150倍,出生嬰兒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

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具體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親屬,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於女、外孫子女等都包括在內。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於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與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二、近親結婚在法律上有效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我國明確禁止直系血親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即禁止近親結婚,一方面是出於優生學上的原則,受遺傳基因的影響,夫妻如果血緣太近,容易將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遺傳給下一代,給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質及人類的發展帶來危害。二是基於倫理上的要求,由於近親結婚有悖倫理教化,有礙於人類長期形成的婚姻道德,容易造成親屬身份上和繼承上的混亂。

不僅是我國法律禁止近親結婚,世界上很多國家的法律中都有相關的規定,這主要是因爲近親結婚不利於後代的優生優育,所患疾病的風險會增大很多。因此這才導致很多國家都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親屬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