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各婚姻登記處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記證書9元錢的工本費。免去的9元,不僅包括結婚證的工本費,還有離婚證的工本費也全部免除。對於結婚證照相和材料複印等一些服務性收費不是強制性的,市民可以選擇自備照片,自行復印材料,所帶照片只要符合尺寸就可以。
根據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確立夫妻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確立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