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結婚證日期寫什麼

補辦的結婚證上面填的日期原來結婚登記的日期。不過會在備註一欄打印好現在補領結婚證的時間,和補發的結婚證號碼。補辦結婚證的手續包括: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三張。

補辦結婚證日期寫什麼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