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18歲可以結婚嗎?

女孩18歲可以結婚嗎?

結婚,就是雙方透過對戀愛的認可,並且雙方達到了法律規定的結婚的年齡,就可以到民政局進行辦理結婚登記。結婚對於女孩子來說有特別的意義。我國法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中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隨着時代的變化,越來越多的人早戀,很多人就有疑惑18週歲可以結婚嗎。那麼女孩18歲可以結婚嗎?

女孩18歲可以結婚嗎,18歲結婚政策透過了嗎

18歲不可以結婚的。

根據《民法典》規定,結婚登記,男方不得早於22週歲,女方不得早於20週歲。以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爲準。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一)結婚的程序

1、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爲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二)辦理流程

1、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2、攜帶證明:

a.居民身份證

b.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c.婚姻狀況證明,包括: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結婚證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d.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e.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a--d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f.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a--d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g.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a--d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三)婚前體檢

1、持上述證明,有所在區、縣民政局開具婚前體檢介紹信。

2、攜介紹信,到所在區、縣的婦幼保健醫院進行體檢。

3、經體檢證明符合條件的,持體檢合格證明回民政局登記註冊。

4、需交納結婚證工本費、服務費。

以上就是小編爲您整理的內容,結婚應當符合我國《民法典》規定的條件,但是,並不是說符合結婚條件就可結婚,還必須沒有我國民法典禁止結婚的情形。如果你情況比較複雜,本站也提供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