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婚姻無效一審終審不服能否申請再審?

確認婚姻無效一審終審不服能否申請再審?

現如今閃婚閃離的人很多,離婚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說家暴,性格不合,一方背叛婚姻。婚姻中當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就需要向法院提起上訴,起訴離婚。那麼確認婚姻無效一審終審不服能不能再上訴呢?婚姻無效的形式有哪些呢?小面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給大家科普一下。

一、宣告婚姻無效一審終審後不服能否申請再審

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訴。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

我國法律關於婚姻效力的判決採取一審終審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根據此條之規定可看出,採取一審終審制的僅限於婚姻效力的判決,而對於涉及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則適用兩審終審制。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二、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無效作爲一種法律制度,是專門用來解決違法結婚問題的。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3、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即近親結婚;

4、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

從上文中可知,法院確認婚姻無效一審終審後是不能再提起上訴的,如果對財產分配和子女撫養權等有問題雙方可以進行調解。婚姻不是兒戲,在做結婚和離婚的決定時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切勿盲目衝動,如果婚後對婚姻不滿意對雙方都是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