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縣領結婚證要打證明嗎

跨縣領結婚證要打證明嗎
律師解析:不需要。
領取結婚證去男女任一方戶口所在地區民政局辦理,現在領取結婚證無須開未婚證明,婚檢是自願的,不再強制。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