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結婚父母不給戶口本可以補辦嗎

可以。辦理結婚證沒有戶口本,當事人可以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開具個人戶籍資訊證明,加註用於結婚登記使用,再加蓋派出所戶籍管理公章,可以作爲戶口本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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